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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珑离开医院,她没有回周家大宅,而是驱车来到位于十里店的租屋。
这些日子,她已渐渐习惯做周晋生。
不必仰人鼻息,无需战战兢兢,生来就高人一等,拥有和睦健康的家庭关系,荣誉、声望、体面与尊重……这是她活了26年的人生从未体验与经历过的。
有时候,她真的很妒忌他。
待到夜深人静,每每从噩梦中惊醒,这种念头就更甚——有什么办法,可以让她一直做周晋生?她再也不想变回从前那个羞耻、怯懦、体无完肤、赤身裸体,像狗一样苟延残喘的林珑。
打开317的房门,她走进去,“砰”
一声关上房门。
墙缝有石灰“簌簌”
掉了下来,落在肩头,被她抬手拂去。
她走到衣橱前,打开柜门,弯腰将手伸进去,在右侧柜角摸到一个凹槽,向上扣起,活动板子被卸掉,里头有一个隐蔽的暗阁。
她伸手进暗阁掏出一只布包来打开,包里装着用红布包裹的雷击料。
她一直都知道是周晋生偷了雷击料。
那天在玉溪山酒店,她亲眼看见他从天黑的房间出来,形迹鬼祟……后来就听说雷击料不见了,她立刻就想到了周晋生。
后来,在森被公寓果然让她找到了这样东西。
忽然,一阵敲门声响起。
林珑慌忙将布包收起,重新放进暗阁藏好。
再三确认不会被发现,她才起身,理了理衣角,之后从容镇定的去开门。
是住在对屋的猥琐男。
林珑皱起眉头,没好气道:“你有什么事?”
猥琐男丝毫没有自知之明,他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:“诶,你女朋友被抓了,你知道吗?”
听见这话,林珑先是一怔,很快反应过来,自己现在是周晋生,上次不耐烦被这个猥琐男纠缠,所以哄骗他说林珑是自己的女朋友。
不过,目前看来,对方似乎仍未死心。
她实在懒得搭理此人,“关你什么事?狗拿耗子多管闲事!”
翻个白眼,抬手就要关门。
却被猥琐男挡住:“诶,你听我把话说完啊。
怎么,不请我进去坐一坐?”
“有什么屁你就搁这放!
赶紧的!”
猥琐男故意提高音量:“那我可说了,你女朋友林珑——杀人……”
还未说完,就被林珑一个衣领揪进来。
把门关好,林珑双手环胸:“瞎嚷嚷什么?”
猥琐男整了整衣领:“新闻上都播了,谁不知道啊……诶,不过,我倒是知道点别人不知道的。”
林珑挑眉:“哦?你都知道点什么?”
猥琐男神秘道:“她有夜游症。
有一回晚上起夜,被我撞见她蹲在墙角,怎么叫也不理。
我走到近处一看,她手里拿着刀,正肢解一只流浪猫。
大半夜,满手的血,还回头冲我呲牙那么一笑……把我吓个半死,结果她倒好,眼一黑,昏了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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