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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地下酒吧。
我把所有长相尚可的调酒师都调戏了一遍。
我们通常傍晚的时候到樱桃酒吧,两个人逆光往门口一站,就挡住了冬天稀薄的阳光。
店内有姑娘向我们打招呼:“嗨,帅哥!”
反正是安得蒙的分手费,我花得大方。
我喝酒,但是从来不玩女人。
不习惯她们刺鼻的粉脂味。
阿诺德泡姑娘得手时,我就吊儿郎当的靠在吧台上,隔着人群远远向他举起酒杯致意。
这里充斥着劣质香烟,鸡尾酒和故意拔高的笑声。
因此我从来没有想到安得蒙会来这个地方。
那天晚上街上下着冷雨,滴水成冰。
阿诺德和他的女友已经消失在人群里了,或许去了樱桃酒吧楼上的客房。
我一个人靠着吧台喝兑水的杜松子酒。
以前经常去的咖啡店的女招待进来躲雨。
她是个漂亮的姑娘,还穿着工作时的格子裙,抱怨着点了一杯苹果酒,坐在吧台旁边的椅子上。
正好有一群喝得半醉的青年路过,就缠上了她。
他们玩得实在是太下流了,后来我就走过去,挡在她面前。
我解开衬衫前排三个扣子,露出勉强过得去的胸肌,对五个混混抖腿:“这是我的女朋友——”
“莎拉。”
她在我背后轻声说。
“对,这是我的女朋友莎拉。”
然后我们打了起来。
一个手臂上纹了纹身的男人一拳打在我小腹上,我打断了他旁边胖子的牙齿。
还没回过神脸上又挨了一拳,顿时满口血腥味。
如果阿诺德在情况会好很多,但是现在我在孤军奋战。
胖子被我推到人堆里,砸倒了一片客人。
我们动静很大,大厅里的人开始往外走,酒保也不知道消失到了哪里。
所以安得蒙出现的时候,樱桃酒吧几乎空了。
大门突然打开,外面的冷风灌进来。
安得蒙站在狭窄入口处高高的台阶上,俯视地下一层的酒吧大厅。
他没有带雨伞,黑色呢子大衣不停的滴水,头发贴在前额上。
安得蒙很瘦,被雨淋透后身材显得单薄,然而他的俯视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味道。
当时我的背心破了,衬衫扣子掉了,满脸是血,一只眼睛又青又肿。
而我的五个对手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我为了显示英雄救美,还一直抓住女招待的手没放。
安得蒙扫了我一眼,没有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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