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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恩搓了搓手,呵了口气,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果子,塞给卡修。
卡修又饿又渴,问都不问,一口咬下去,多汁的果肉有些甜中带酸,刺激了他的食欲,他贪婪地吮吸果汁,几口就吃完果肉。
“你最好再睡,多睡对你恢复健康有好处。”
索恩为卡修盖好法袍,“这里很安全,我在这里呆了2个多月?还是多长时间,反正没被森林巨人发现过。”
卡修迷迷糊糊,睡了过去。
这次他睡得很香甜,他梦见了小时候,在白金大圣堂,参加了姐姐的婚礼。
娶她的奥斯贝尔男爵很爱她,愿意与新娘皈依七神,于是两人在白金大圣堂举办了神圣的婚礼。
卡修当时还小,在圣堂里跑来跑去,为洁白如玉的地砖和屋顶的彩色琉璃吸引,被那些七神的灰色雕像震惊。
当卡修再次醒来,为刚才的梦境魂牵梦绕。
离开家乡学习魔法、成为剑士,之后经历了一年战争,继而在帝都军部服役,想来好多年没有回家乡去。
时过境迁,设计白金大圣堂的塞巴斯蒂安成为了首相,而当年在圣堂里奔跑着男孩,变成了游骑兵的副队长。
“你想回家。”
诺拉坐在卡修的身边,突然说道,“白色的大房子,真漂亮。”
卡修一惊,皱了皱眉,转过头,看着诺拉,森林之子的头发蓬松,散发着一股臭味。
“profeten。”
森林之子吐出一个单词,指了指自己。
“抱歉,我听不懂。”
卡修摇了摇头。
“drom,besog”
森林之子挥舞着双手,盯着卡修。
“她在说上古语。
我花了好久时间向她学上古语,然而总学不好。”
索恩不知何时回来了,带来一只死掉的兔子,“但她不同,她学通用语进步很快,只是有时候,她不屑于说通用语。”
“哦,我的天,当年我父母要我送我去学城做学士,结果我拿着剑和盘缠,去了长桥那里,拜一个剑士为师。”
卡修想耸耸肩,身上的疼痛让他放弃了这个举动,他自嘲地笑笑,“这就叫书到用时方恨少。”
“她说自己是先知,造访过你的梦境。”
索恩翻译道,他剥开兔子的皮,一股血腥味散了出来。
“skrid!”
诺拉发出嗞嗞声,瞪着索恩。
“好,好,我离远一点,你讨厌我杀小动物。
但如果不吃,我们都会饿死。”
索恩离开时说道,“你尽量说通用语,这位仁兄书没读好。”
卡修笑了笑,他转过头,问道:“你造访了我的梦?怎么做到的?”
“森林之子并不都是战士,有学者、有战士、有工匠……”
诺拉改为通用语,娓娓道来,“在人类征服大地前,他们生活得很幸福。”
“你是先知?”
卡修看着诺拉,对方的绿眼睛眨了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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