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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者说是对他同族的一种嘲讽——这完全无视了小偷和抢劫犯的存在嘛。
是可忍孰不可忍?所以他出手了。
出手的过程无比顺利,一个虎扑过去,然后一扯,项链便到手了。
作为一位老手,在东西到手的那一瞬间,他便认定了那是正品。
所以,他逃跑——不,撤离的速度更快,拿出了他多年以来的最高水平。
一路蛇皮走位、绕过敌方的插眼、偶尔还得施展闪现的技术……
仅仅两百米的距离,他自信甩掉了一切追兵——也可能根本没有追兵,不过那不重要,谨慎总是没错的。
现在,在周围的人眼中,他不过是一个闲逛到这里来的陌生人罢了。
这在大街上再正常不过,谁与谁不是陌生人呢?
悠然走过了两条街,高劲松撤退时的紧张感消散,倒是突发横财的紧张感仿佛有一只手在攥着他的心脏。
“这钱,怎么用呢?”
高劲松开始盘算起来。
从大宝剑,到买一辆代步车,他都考虑过。
甚至,在手握着那根金项链的时候,他连自己的首套房买那儿都考虑好了——尽管一根项链还不够首付,但只要刚才那种善良的大娘多一些,首付,那根本不是事!
正想着,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踏踏的跑步声。
高劲松对这声音是烦躁的,因为只有营养过剩的人才会出来跑步,而像他这类人,恨不得每天蜷在被窝里,储存更多的脂肪。
这种烦躁,与得了脂肪肝的人看瘦子是一样一样的。
所以,高劲松回过头来,他想看看是哪个家伙在炫富……不,跑步。
在看到跑步之人的瞬间,他感觉原本攥着他心脏的小人瞬间充满了力量,要炸了。
众里寻他千百度,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。
这意境,倒是很相符。
只是心情,却是截然不同。
因为他寻到的是他最不想看到的人——警察。
自己该怎么办?跑?还是不跑?
跑吗?当然该跑,刚犯了罪的人见了警察不跑?那是傻子。
可万一对方只是一只纯粹的夜跑的警察,并不是冲着自己来的呢?自己这一跑,岂不是自漏马脚?
高劲松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,毕竟他才刚作案不过一刻钟,而自己已经离开作案现场一千多米,警察不可能这么快找到他。
所以,他故作平静地回过头,继续往前走。
脚步声越来越近,他的心也不由得越跳越高。
很快,脚步声到了自己背后。
他忽然感到一只胳膊绕到他脖子上,锁着他的脖子。
然后一股巨力传来,他整个人凌空飞起……
(σ-д?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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