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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回到刚刚林齐和瘸子交易的那时候,酒馆厚重的木门被人重重推开,一行身批黑色丝绸披风的男子迈着诡异的步伐行了进来。
呼啸的寒风从他们身后挤了出来,刺骨的寒意迅速在热烘烘的酒馆内扩散,那些正汗流浃背高呼大吼的粗狂汉子同时放下酒杯看了过来。
“啧,有钱的大爷!”
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贪婪的吞了口吐沫。
黑色丝绸制成的披风,来自东方的丝绸,在高卢帝国这是贵族老爷们才能享用的珍贵货色。
而且普通贵族都无法承受一匹丝绸的昂贵价钱,只有那些大贵族才能用丝绸做衣服。
普通的小贵族嘛,有双丝绸长袜就值得夸耀了。
“嘿,有钱的肥羊!”
几个胳膊有常人大腿粗的壮汉兴致勃勃的看着这一行人,贪婪的目光不断在他们身上扫来扫去。
大半夜的,一群身穿丝绸披风的客人居然来到码头区的瘸子店,这就好像一群小羊羔主动走进了狼窝中,这是多么的惹人遐思啊!
尤其这些客人,看上去就是弱不禁风的模样!
他们都戴着奇形帽子,圆形的帽子有一尺多高,帽子的顶部平坦,趴着一条用黑色玉石雕成的毒蜥蜴。
所有人的身形相较酒馆内的这些大汉都显得格外娇小瘦弱,他们当中最高的一个也不过六尺左右,和酒馆内的这些七尺、八尺昂扬大汉根本没法比。
更让人心驰神往的是,这一行十几个旅人都是面色发白的小白脸,他们的脸色好似死人一样惨白,尤其是带队的那个青年男子,他的脸白得近乎透明,隐隐透着一股子不健康的青色。
这样的体格,这样的脸色,这分明就是一群病夫,酒馆内的好汉们有自信,他们随意一个人都能轻松拾掇了这些有钱的‘大爷肥羊’。
迈着步伐轻柔,行进时带起‘飒飒’轻响,一行十九名面色惨白面皮光洁无须的青年男子缓步走进了酒馆。
走在最后面的两个男子反手关上了厚重的橡木大门,呼啸的寒风就被拦在了外面。
领头的那青年轻轻的咳嗽了一声,从披风下伸出了右手,抓着一条雪白色丝巾用力的擦了擦鼻子。
珠光宝气一闪而过,酒馆内数百条大汉几乎同时站了起来,他们激动的望着这青年的右手——这是多么值钱的一只手啊,他的手指上戴满了戒指,一共是九枚镶嵌了大块宝石和美玉的金戒指!
硕大的红宝石,夺目的蓝宝石,珍稀罕见的绿宝石,其中甚至还有两颗深邃的‘虎眼石’,这些宝石价值高昂,伯莱利城的贵族老爷们愿意为了这些宝石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!
尤其是那两颗传说中对男人有着神奇功效,能够让男人在床榻上意气风发战无不胜的虎眼石,更是价值万金!
肥羊,前所未见的肥羊!
就算在海洋上劫掠一条货船,所有的利润还比不上这个青年的一根手指!
最靠近酒馆大门的女佣丽莎大笑了一声,她带着一阵香风扑到了那青年的身上,一把将他的脑袋按在了自己丰腴的双乳上。
丽莎上半身只穿了一件轻薄的胸衣,两个有寻常小孩子脑袋大小的白乳袒露出了一大半。
她热情的拥抱着这青年,右手习惯性的向那青年男子的下身抓了过去。
这是丽莎在瘸子店的招牌动作,无论是船上的水手还是码头上的工人,或者其他形形色色各个行当的好汉们,若是被丽莎用这一套动作调戏一下,他们就会慷慨的将钱包中的所有铜子都献给丽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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