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赢骜看到他爹过来了,明白是他爹怕他还小,所以提前来看看。
况且此时他也还没用早膳,所以也就不急着往他身上扑。
更何况白嬷嬷正在给他打理衣服。
秦国的男性衣服大致是两种,一种就是多重长衣,一种就是军人服饰了。
多重长衣,也就是连身的长衣,在秦代非常的普遍。
衣服的样式通常是把左边的衣襟加长,向右绕到背后,再绕回前面来,腰间用带子系住,并且往往用相间的颜色缝制,增加装饰和美感的效果。
因为秦朝的男女都是要穿三重衣物的。
而他们穿着多层,但是每一层都要露出领子来。
给人看起来很富有层次感。
又因为秦国绝大多数人是军人,而对于那时候的秦国将士穿的是哪种服饰,我们现在从西安秦始皇的兵马俑上的军袍上就可见一斑。
陶俑的这些人都是身穿长襦,腰束革带,下着短裤,腿扎行縢,足登浅履,头顶右侧绾圆形发髻。
看起来极其的利落且精神。
又因为秦朝崇尚黑色。
所以可以想象的到,每当在集会的时候,人们穿着黑压压的衣服,会感觉到特殊的肃穆和另类的严峻。
为了贴切今日巡视军营的目的,白嬷嬷在路上就领着宫人给赢骜做了好几套的迷你版的军袍。
所以今日赢骜穿的,就是这套黑色系的服饰。
因为年纪还小,也没啥头发,所以白嬷嬷就在他的头顶上抓了个小揪揪。
看上去更显得俏皮。
嬴政看了看他儿子,嗯,跟他相似的迷你版的衣服,看起来跟自己更相似了,唇红齿白的,看着就是个漂亮的崽,可以带出去显摆了。
没错,今日嬴政也换掉了自己日常的王上的长袍,改穿军袍,腰挂历代秦王的佩剑--鹿卢剑。
看起来整个人更为凌厉。
但是看到跟自己面容相近的小儿子穿着军袍的可爱的样子,嬴政是自豪的。
但是又觉得,到时候抱着这小子,威严估计要大打折扣了。
可是对于务实的历代秦王来说,这点算什么。
想他大秦历代君主,那可是都是能屈能伸的主儿。
况且今日,就是要让这小子去提升士气的,这样感觉效果还更好一点。
待白嬷嬷给赢骜打扮好以后,嬴政看了看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
待碰到了腰间的剑,才知道是少了把佩剑。
可是赢骜毕竟还不到一岁,哪里有这么小的孩子挂剑的!
但是嬴政可不觉得这有什么的,随后对赵高说道:“把当年先王赠给寡人的匕首拿来。”
要知道这把匕首,是当年嬴政刚回到咸阳的时候,他的父王,当时还是王孙的先王所赠。
而先王又是在认华阳太后为嫡母时候,为当时的太子安国君所赐。
代表了当时的王孙异人为华阳夫人之子,确定为嫡出,不再是庶出。
可以说是意义非常。
而今日,嬴政要把这个匕首给了赢骜。
。
。
。
。
。
白嬷嬷听到嬴政对赵高的吩咐,不免心中直跳。
本是两个人彼此的一场交易,她与他只是为了一场双方父母满意的假装试婚爱情。却没想到突然一天他把她压在身下说顾明珠,陪我一次,好不好?。冷傲俊我们约好的,这只是一场契约。他却更加霸道的回了一句你是我的未婚妻,这是你的义务。真想大白后我不是顾明珠,也不是你的未婚妻,请自重!...
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,他却不能用它来寻找光明,因为光明于他而言,不是救赎,而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泡沫般的梦,但他宁愿就这样固执的坚持下去,成为那黑夜也染不去的暗!秦汉,一场黑夜里的人生一个独对万古的荒凉,执着无悔的追梦少年!PS一百多万字的完本,人品是绝对的保障,诸位放心收藏便是!...
一位熟知历史的现代人,穿越来到了大唐贞观元年,此时贞观盛世的大幕还未拉开…历史车轮的行进方向,因他的到来在悄然中转向,诸多的美人英雄,也因此而命运改变一个无比强盛的大唐帝国,傲立于天下间,谁能与之匹敌长安月下,美人如梦宫阙殿里,意气如风金戈帐外,剑气如虹…花开几度,叶落无数,唯有我大唐的万里山河,依旧似诗画般美丽如初泱泱大唐,巍巍盛世---繁华不再落尽…不一样的故事,换一种方式讲述,更加的精彩,你一定会喜欢的郑重承诺,本书决不会断更,更不会TJ,请放心收藏,讨论QQ群162394956...
quot空难逃生,她从天而降,竟然好巧不巧地砸中了个男人貌似,这男人还挺牛叉?总裁了不起?红二代了不起?长得帅就了不起?哼,姐这个警校一枝花也不是好惹的!quot...
凤城,是g国重要的黄金地带。人人都知道凤城是一个流氓的世界,在这个流氓的世界里没有道理可讲的,只有猛虎强势和虎落平阳之分。然而究竟是登上天堂,还是滚下地狱?那就要看你的拳头硬不硬,拳头才是硬道理。当他一次又一次的遭到殴打之时,他没路选择,只有挥起拳头。他掌控g国凤城,却守不住一个心爱的女人。。。。一个男人和五个女人凄美的爱情故事,故事悲欢离合,扣人心弦,五个性格不同的女人,以不同方式爱着猪脚,她们的爱情观是怎么样的,都是怎么样的结局,尽在(都市至尊)之中,此书是热血青春激战剧,同时也是一部悲情情感剧。...
简介以剧情为主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