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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早啊,哥,今天你也很漂亮。”
周千澍刚说了一个“早”
字,陈女士一拍我的背,“周难知!
和你说了多少次,翻完东西要先洗手再来吃早餐!”
天气降温,水龙头里的水也跟着冷了,往脸上一拍,特别有提神醒脑的作用。
我用毛巾擦干净脸走出去,陈女士正把一盘烤得焦黄的面包往我座位跟前推。
要按往常,我是决计没这待遇的。
也许是内疚心作祟,也许就跟古代人要吃饱了才好上路一个道理,陈女士把这桌早餐做得异常丰盛,快要赶得上年夜饭的水准。
好消息是,我倒没有到要去上黄泉路的程度。
坏消息是,我确实要上路了,上的是Omega常走的联姻路。
那也挺好,这路也不是谁都能走的,财富和美貌你总得占一头。
我们周家这几年败落了,钱是没有的,幸亏我和我哥的脸还在,还有那么几分谈判的资本。
只不过,和宋家成婚,我们家可以得到的好处有不少,但是和我联姻,除了用我那张脸蛋显摆一下,也没什么别的好处可言了。
更何况世界上比我好看比我有气质的Omega多了去了,宋家为什么会同意这桩婚事呢?
我不无奇怪,又感觉答案无非就是那样,因为我脸蛋过得去,性格过得去,是个正常人,而且我们家还对宋恒焉有所求,忤逆他或者背叛他的可能性很小。
和周千澍相比,我身体更好,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,不至于给宋恒焉添麻烦。
要说我和宋恒焉多么般配,那也没有这么一回事。
我就是一个很合适的,看起来该放在“和宋恒焉联姻的Omega”
这个格子上的棋。
是我也可以,不是我也可以,只不过恰巧摇骰子摇到我,宋家选择接受了,宋恒焉也被迫跟着接受了,仅此而已。
“来,多吃点。”
陈女士夹了个煎饺给我,“你尝尝咸淡行不行,不行的话我再去重新调个味。”
“妈,你这手艺,外面厨师尝过都不好意思开店了。”
搁平时陈女士肯定会没好气地翻个白眼,骂我油嘴滑舌,让我跟我哥学点好的。
但今天,即将出嫁的我享受了一番寿星的待遇,陈女士没说什么,只是又给我夹了一块红烧肉。
这个待遇本该是我哥享受的,应该说从小到大,这待遇都是他享受的。
我俩的脸虽然长得一样,身边熟悉我们的亲人却很少会弄混。
用陈女士的话说,你们俩的气质那是天差地别,看看你哥,多乖,气质多出众,往那一坐就是个美少年,你再看看你,真的是……
我会在陈女士的一连串念叨出来前截住她,“妈,美少年这种词,上个世纪开始都没人在用了。”
陈女士又往我背上拍一巴掌,“嫌你妈老了?那你再出去找个后妈呗!”
要说陈女士不爱我,那也太昧良心。
但是人的爱实在太难做到均分给每一个人了,尤其在我哥从小身体就不好,却比我要更懂事更稳重,成绩也比我好得多的前提下,陈女士的爱就像宴席大桌上的菜,总是第一个转到我哥前头,其次才轮到我。
好吃的,好玩的,都是陈女士先买给我哥,等她去厨房忙活了,我哥再对我招招手,“来,我们一起玩。”
我哥周千澍,属于那种全身上下挑不出一点毛病的完美的别人家的孩子。
相较于活泼到接近顽皮、总能折腾出一些过分动静的我,他安静又爱读书,很少会闯祸,再加上体质不好,一副病弱模样,总会被陈女士和其他亲戚更宠爱些,更照顾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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