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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禾?”
一道男声突然响起。
沈禾心下叹气,今天是得确认多少次自己啊!
“嗯,是我。”
最终还是耐着性子回答。
然后才抬头看向眼前的男子。
一股让人反感的记忆涌入脑海,眼前的男子也是本村的,不过却不姓沈,是为数不多,后来迁到村子里的住户。
此人叫张来金,今年十九岁,个子很矮,长了张长长的鞋拔子脸,关键还一脸麻子,实在是太丑,再加上家里穷,至今还没人愿意嫁给他。
如果只看脸,你会感觉这个人有一米九。
沈禾十三岁的时候,这张家人仗着沈禾没了父母,便想让沈禾做他的便宜媳妇。
为什么说是便宜媳妇呢?
就是不用给彩礼,敲个盆,盖上红盖头,就能用板车拉回去的媳妇。
当时要不是有二伯挡在前头,以这家人不要脸的程度,估计都真要被他们成事了。
“呦!
没想到一年不见,你还更好看了!”
张来金双眼乌青,脸上看着还有些浮肿。
“张来金,你要不要脸?你在敢打我堂姐的主意,我这就告诉我爹去!”
沈苗苗愤怒的眼神中,带着一丝鄙夷。
张来金一听沈苗苗提到沈得志,立马缩了缩脖子,在他印象里沈得志憨憨的,却也不是个好脾气的。
“滚,好狗不挡道!”
沈禾懒得再看他一眼,拉着沈苗苗就往回走。
张来金本来不打算纠缠了,结果眼尖的看到沈禾背篓边上,露出几根鸡毛。
瞬间就眼红了:“沈禾,你背篓里是什么?”
“关你屁事?”
张来金却不依,伸手就要去够沈禾背上的背篓。
“我看到了,是野鸡对不对?你在哪偷的野鸡?”
张柱子不觉得沈禾会抓野鸡,毕竟是个女娃子,要真是会抓野鸡,以前也不会过的那么惨。
“关你屁事!”
对很久没吃饱饭的张来金来说,这野鸡是抵挡不住的诱惑。
此时也不管沈禾说的是什么,直接朝沈禾扑过来。
“哼,给脸不要脸!”
沈禾咒骂了一句。
拉着沈苗苗往侧边退了两步,张来金见沈禾还敢躲,想起以前的事心里更是不爽。
若不是当初沈得志阻止沈禾嫁给自己,那这野鸡就是自己家的,这一背篓的东西都属于自己,哪里还用自己动手去抢。
此时是越想越气,再次朝沈禾扑来。
沈禾原本想着村民也是才回来,不想做的太难看,结果还被这混蛋玩意给缠上了。
顿时气不打一处来,再加上实在是厌烦,干脆一脚踹了过去,不过也是收着力的,要不然以张来金现在的状态,这一脚准得一命呜呼了去。
可即便是收着力的,张来金还是栽倒在地上,半天爬不起来。
“你个贱人,竟敢踹我!”
张来金半躺在地上,一脸不可置信,这死丫头什么时候力气这么大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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